近日,教育部组织研究制定《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下为《指导纲要》),指导大中小学系统、规范、科学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小学阶段,重点围绕建立国家概念,启蒙国家安全意识。初中阶段,重点围绕认识个人与国家关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高中阶段,重点围绕理解人民福祉与国家关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学阶段,重点围绕理解中华民族命运与国家关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考试评价实施方面,《指导纲要》提出,将相关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不同阶段学生学业评价范畴。小学阶段侧重考察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中学阶段相关学科要把国家安全教育有关内容纳入考核评价范围,兼顾活动参与情况的考察;大学阶段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课程考试,兼顾过程性考核。客观记录学生参与国家安全专题教育、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态度、行为表现和学习成果,确保记录真实可靠,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指导纲要》要求,大中小学国家安全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高等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学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安排原则上不少于32课时,要统筹落实到课程标准和教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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