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讯(记者谢婷)11日,记者从省考试院了解到,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公布,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范围、录取办法等进行具体说明。
在录取管理上,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此外,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先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
在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上,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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