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3日讯今天,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相关政策规定。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装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专业类别,明年1月1日起陆续开考。我省将于2015年1月28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以外的,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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