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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时间:2020-05-29 09:45:06     作者:高考加油站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总招生计划750名,其中单独招生计划300名,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50名,招生专业以省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名、考核及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单独招生: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所院校。兼报春、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时,既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身份报考。夏季考生可以选择任意专业报考,春季考生可以跨大类选择任意专业报考。

  2.综合评价招生: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四条 报名及缴费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4日

  2.报名网址:

  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专业。考生应根据相关要求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考生号(14位)及本人身份证号,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缴费方式:网上缴纳报考费时间为5月27日至28日,缴费网址为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官网(网址: http://www.wfhgzxy.com),缴费后方可打印出测试内容及测试系统使用说明,未缴纳报考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按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收费(报名费30元,考试费40元,共计70元)。

  特别提示:考生需开通银行卡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网上支付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部分商业银行。考生网上报名缴费一经确认,不予更改或撤销。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体检: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考核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命题、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实行网上考试(测试)。

  (一)考试(测试)项目

  1、单独招生:单独招生进行语文(100分)、数学(100分)两科基本文化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150分),通过网络笔试进行远程测试。

  2、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式为综合素质测试(网络笔试),分值150分。考生总成绩按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评定。

  (二)考试(测试)网址: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官网

  (网址: http://www.wfhgzxy.com)

  (三)模拟考试时间:5月29日9:00至17:00

  (四)正式考试时间 :6月2日9:00至17:00 (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单独招生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相同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数学、语文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2. 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3.计划调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

  4.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2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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