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普通高等学校,各市(州)招考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二)试点高校应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
(三)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须参加该校测试合格),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测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和所填报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试点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试点高校给予考生的优惠分值),向高校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供高校审录。
(五)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1.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2.试点高校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
3.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须参加该校测试合格),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4.按照试点高校向我院提交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对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达到高校要求(一般不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可参照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划线有关要求予以适当提高)、经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我院根据其所填报的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向有关高校提供档案,供高校审录。
(二)参加试点高校单招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根据《通知》规定,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统一组织,此部分考生除按照报考院校的指定方式报名考试外,同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文化考试。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我省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一期朝阳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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