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高考资讯  > 高考政策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时间:2021-05-27 11:27:30     作者:高考加油站

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自治区2021年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模式:“高考统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即:2021年高考统考成绩仍然作为划定各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时投档的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地方和学校考试(考查)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一、报名

二、考生电子档案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考试与评卷

六、招生章程

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录取批次设置与志愿填报

九、录取

十、信息公开公示

十一、招生管理职责

十二、招生经费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十四、附则

高考加油站微信微博

Copyright © 2010-2016 高考加油站 www.gaokaojiayou.com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加油站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E-mail:cngaokaojiayou@163.com 京ICP备1305364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