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高考资讯  > 报考常识  >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时间:2020-01-17 14:10:11     作者:高考加油站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0.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高考加油站微信微博

Copyright © 2010-2016 高考加油站 www.gaokaojiayou.com 版权所有 为高考考生提供高校资讯及高校招生信息!

高考加油站网所有资料资讯内容,广告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

E-mail:cngaokaojiayou@163.com 京ICP备1305364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9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