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举办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相关要求,结合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我校于2023年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
篮球(男子、女子)(五人制)
足球(男子、女子)(十一人制)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报考条件。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我校不招收具有以下情况的运动员:
1.曾为或当前为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的运动员。
2.篮球项目: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3.足球项目: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3.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文化课资格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资格认定分类3类:A类(文化课单独考试)、B类(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和C类(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参加“B类和C类”资格认定,不参加“A类”资格认定。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考生,选择参加“A类”或“A类和B类和C类”或“B类和C类”资格认定。报名参加包括“A类”资格的考生,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文化考试。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拟招生计划(以辽宁省计划部门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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