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79.2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1平方米;生师比17.7:1;现有专职教师1198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为8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330.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513.4元;图书183.1万册,生均图书73.2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依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各专业生师比、办学效益、就业率、计划执行率、报到率和各省份的生源情况,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不设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
4.性别比例:无要求。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6.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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