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学院人才选拔办法,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学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机制,选择适合学院培养并热爱所学专业的优质生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健康发展。
根据《湘教通〔2021〕325号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学校全称为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职教城智慧路1号。
3、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
4、学校国标代码为13942,省编代码为4334。
5、学院培养的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二章 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 报名对象
符合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以下简称“高考生”)。
(二) 报名条件
根据生源特征和报考专业,将考生分为A、B、C、D、E、F、G类专业组。
A类专业组考生:湖南省2022年“高考生”。
B类专业组考生:湖南省2022年“高考生”,志愿就读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该专业企业招聘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3cm,身体匀称协调。建议身高身体不在此要求范围内的考生慎重选报。
C类专业组:湖南省2022年“高考生”,志愿就读智能控制技术、现代物流管理、软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和光伏工程技术专业。根据专业改革试点要求,C类专业组将实行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分别进行对应的技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参见《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D类专业组:湖南省2022年“高考生”中中职应届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 二、 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建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要选报。
E类专业组:湖南省2022年“高考生”,男子足球、男子篮球、羽毛球(不限男女)、男子武术等四个项目体育特长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2)高中(含中职)阶段参加了省、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相应招生项目省级比赛前八名、市级比赛前三名。以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比赛成绩册原件为准。
F类专业组:湖南省2022年“高考生”,音乐(含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艺术特长生。具备至少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的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且成绩在180分以上;
(2)高中(含中职)阶段,参加省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得省级前六名(含省级独唱、独奏和独舞比赛以下简称“三独”,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教育、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前三名(含市级“三独”比赛三等奖以上)。以获奖证书、表彰文件为准;
(3)器乐:取得业余器乐十级,并持有证书。
G类专业组:湖南省2022年“高考生”中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确认的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退役军人考生”),建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要选报。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招生总计划1500人,招生专业26个。(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2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普通应往届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A类专业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序号 |
招 生 专 业 及 方 向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 注 |
(年) |
|||||
1 |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
30 |
3 |
7800 |
|
2 |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
40 |
3 |
7800 |
|
3 |
机电设备技术 |
40 |
3 |
4600 |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3 |
4600 |
|
5 |
铁道车辆技术 |
30 |
3 |
7800 |
|
6 |
动车组检修技术 |
30 |
3 |
7800 |
|
7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0 |
3 |
4600 |
|
8 |
数控技术 |
40 |
3 |
4600 |
|
9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31 |
3 |
5060 |
|
10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0 |
3 |
4600 |
|
11 |
铁路物流管理 |
40 |
3 |
3500 |
|
12 |
铁道工程技术 |
40 |
3 |
4600 |
|
13 |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
40 |
3 |
4600 |
|
14 |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
40 |
3 |
4600 |
|
15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31 |
3 |
5060 |
|
16 |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
40 |
3 |
5060 |
|
17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40 |
3 |
4600 |
|
18 |
铁道供电技术 |
40 |
3 |
7800 |
|
19 |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
40 |
3 |
4600 |
|
2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3 |
4600 |
|
|
合 计 |
752 |
|
|
|
序号 |
招 生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年) |
|||||
1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100 |
3 |
4600 |
|
|
合 计 |
100 |
|
|
|
序号 |
招 生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年) |
|||||
1 |
智能控制技术 |
80 |
3 |
4600 |
|
2 |
现代物流管理 |
80 |
3 |
3500 |
|
3 |
软件技术 |
160 |
3 |
7800 |
|
4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50 |
3 |
7800 |
|
5 |
光伏工程技术 |
80 |
3 |
4600 |
|
|
合 计 |
550 |
|
|
|
序号 |
项目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年) |
(元/年) |
||||
1 |
中职技能竞赛获奖 |
10 |
3 |
按所选专业学费标准 |
在获奖对口的单招专业内任选 |
合计 |
10 |
|
|
|
序号 |
特长类别及专业项目 |
计划数 |
总计(人)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
(年) |
(元/年) |
||||||
1 |
体育类 |
男子足球 |
6 |
16 |
3 |
按所选专业学费标准 |
在符合招生专业要求下,单招专业内任选 |
男子篮球 |
5 |
||||||
羽毛球 |
4 |
||||||
武术(男) |
1 |
||||||
合计 |
16 |
|
|
|
序号 |
特长类别及专业项目 |
计划数 |
总计(人)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
(年) |
(元/年) |
||||||
1 |
艺术类 |
音乐类(声乐) |
4 |
12 |
3 |
按所选专业学费标准 |
在符合招生专业要求下,单招专业内任选 |
音乐类(器乐) |
2 |
||||||
舞蹈类 |
4 |
||||||
播音主持类 |
2 |
||||||
合计 |
12 |
|
|
|
序号 |
项目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 注 |
(年) |
(元/年) |
||||
1 |
退役军人 |
60 |
3 |
按所选专业学费标准 |
在符合招生专业要求下,单招专业内任选 |
合计 |
60 |
|
|
|
考核时间 |
考核内容 |
考核时长 |
参加人员 |
3月26日 10:00-11:30 |
“技能测试” |
90分钟 |
A类、B类、C类专业组中“应届高中生”和G类专业组考生 |
3月26日 14:00-17:40 |
文化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 |
210分钟 |
1、A类、B类、C类专业组中“中职生”和“往届同等学力生” 2、E类、F类专业组中“中职生”和“往届同等学力生”只参加“文化知识考试” |
3月27日 8:00-17:30 |
“面试” |
5-10分钟 |
A类、B类、C类和G类专业组考生 |
3月27日 8:00-17:30 |
专项(专业)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 |
|
E类专业组考生 |
3月27日 8:00-17:30 |
专项(专业)测试 |
15分钟左右 |
F类专业组考生 |
备注:考核时间可能会根据疫情形势有所调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第六章 成绩组成及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组和生源类别,分别择优录取。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专业组顺序为B类、C类、D类、E类、F类和G类,最后是A类。各专业组成绩及录取规则如下:
1、B类专业组
B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750)。
根据企业招聘要求,B类专业组考生,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身高163-173cm,身高以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现场测定为准,如某考生测定结果不符合企业招聘要求,则B类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30分,不予录取。为了保证生源类别的各类人员录取率基本一致,因此依据此类专业组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有效考生中“应届高中生”、“中职生”、“往届同等学力生”的比例分配B类公布的招生计划,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预录取名单公布后,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参与A类录取),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计划,不再顺延,转入A类专业组使用。
2、C类专业组
C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750)。
“面试”成绩低于30分,不予录取。为了保证生源类别的各类人员录取率基本一致,因此按照此类各专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有效考生中“应届高中生”、“中职生”、“往届同等学力生”的比例分配对应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分配的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依据专业志愿分专业分别确定预录取名单,在确定预录取名单时如同一专业中“应届高中生”、“中职生”、“往届同等学力生”有未完成计划,可相互调剂。考生预录取名单公布后,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计划,不再顺延,转入统招使用。
3、D类专业组
D类考生是技能竞赛获奖考生,按相关文件规定可免试录取到我院对口专业。根据学院技能竞赛审核小组认定结果,按照所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顺序预录取,预录取名单公布后,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计划,不再顺延,转入统招使用。
4、E类专业组
E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专项(专业)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的成绩组成(分值为750)。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0.5+专项(专业)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
不区分“应届高中生”、“中职生”和“往届同等学力生”。分项目按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按专项(专业)测试成绩、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如项目计划未完成时,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
5、F类专业组
F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专项(专业)测试的成绩组成(分值为750)。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0.5+专项(专业)测试成绩。
不区分“应届高中生”、“中职生”和“往届同等学力生”。专项(专业)测试成绩低于420分,不予录取。分项目,按总成绩(如有总成绩相同,按专项(专业)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分项目计划未完成时,空余计划可调剂到其他项目使用。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
6、E类和F类在顺延前如某类有空余计划可相互调剂,顺延后空出计划,不再顺延,转入统招使用。
7、G类专业组
G类考生成绩由“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450)。
根据招生计划,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考生预录取名单公布后,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如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空出计划顺延一次。顺延后如还有放弃空出计划,不再顺延,转入统招使用。
8、A类专业组
A类考生成绩由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之和组成(分值750)。
“面试”成绩低于30分,不予录取。为了保证生源类别的各类人员录取率基本一致,因此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名单的有效考生(含B类专业组中B类落选参与A类专业组录取的考生)中“应届高中生”、“中职生”、“往届同等学力生”的比例分配A类专业组各专业公布的招生计划,依据生源类别分别确定预录取名单。确定预录取名单采取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根据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结合企业招聘岗位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总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和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缺额计划留到第二阶段完成;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预录取考生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后,按专业剩余计划(含第一阶段放弃预录取考生空出计划),依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第二阶段预录取考生,即从未预录取的考生中,先按第一专业志愿预录,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接着按第二专业志愿预录,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就从填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中进行调剂预录,直到各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第2阶段预录取考生中有放弃空出计划,不再顺延,转入统招使用。
9、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为此特别提醒:为了增加被我院录取机会,考生应以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院。
10、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技能测试”、“面试”、专项(专业)测试、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舞弊考生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1、我院于 4 月中旬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发放。
第七章 工作日程
序号 |
时 间 |
事 项 |
1 |
2月 |
公布招生章程 |
2 |
3月上旬 |
公布各类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
3 |
3月7日至3月14日 |
考生报名 |
4 |
3月15日至3月16日 |
报名资格审查 |
5 |
3月17日 |
1、 公示各类专业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2、 公示“往届同等学力生”名单 3、 公示D类专业组获奖考生名单 |
6 |
3月17日至3月20日 |
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利用微信缴纳考试费 |
7 |
3月24日至3月26日7时 |
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缴纳考试费的所有考生,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 |
8 |
3月26日 10:00-11:30 |
A类、B类、C类专业组中“应届高中生”和G类专业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 |
9 |
3月26日 14:00-17:40 |
1、A类、B类、C类专业组中“中职生”和“往届同等学力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 2、E类、F类中“中职生”和“往届同等学力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 |
10 |
3月27日 8:00-17:30 |
1、A类、B类、C类和G类专业组考生参加“面试” 2、E类专业组考生参加专项(专业)测试和身体素质测试 3、F类专业组考生参加专项(专业)测试 |
11 |
3月29日 14:00 |
考生开始在网上查询成绩 |
12 |
3月31日 |
公示B类、C类、D类、E类、F类、G类预录取名单。 |
13 |
4月1日至4月3日 |
预录取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
14 |
4月7日 |
1、公示B类、C类、D类、E类、F类、G类专业组顺延预录取名单 2、公示A类专业组第一阶段预录取名单; |
15 |
4月8日至4月10日 |
1、B类、C类、D类、E类、F类、G类专业组顺延预录取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2、A类专业组第一阶段预录取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
16 |
4月11日 |
公示A类专业组第二阶段预录取名单 |
17 |
4月12日至4月13日 |
A类专业组第二阶段预录取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
18 |
4月15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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