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考生成绩证明的印章使用,自2023年9月11日起正式启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以下简称“成绩证明专用章”)用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的各类考试成绩证明。
二、“成绩证明专用章”启用后,“甘肃教育考试院”公章原则上不再用于考生成绩证明。
三、其他涉及考生学籍、资格审核等证明材料继续使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章。
特此公告。
附件:“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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